关于《连州市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08-21 17:00:00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为加快推进我市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研究起草了《连州市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暂行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连州市连州镇白水东路连州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股(邮编:5134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pylzdjgl@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1日。
附件:连州市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连州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8月21日